免費托運行李

  • 計重制(WEIGHT CONCEPT)

    適用范圍

    山航在國內航線上實行計重制免費行李額規(guī)定。

    免費行李額

    a)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旅客40KG(88磅),公務艙旅客30KG(66磅),高級經濟艙、經濟艙旅客20KG(44磅)。

    b)持國內航班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10KG(22磅)。

    c)國航白金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實際運營航班時,在原有艙位免費行李額基礎上增加30KG(66磅)免費行李額。

    d)國航金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實際運營航班時,在原有艙位免費行李額基礎上增加20KG(44磅)免費行李額。

    e)國航銀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實際運營航班時,在原有艙位免費行李額基礎上增加20KG(44磅)免費行李額

  • 計件制(PIECE CONCEPT)

    山航在國際、地區(qū)航線上實行計件制免費行李額規(guī)定,分為區(qū)域一計件制行李規(guī)則和區(qū)域二計件制行李規(guī)則。

    區(qū)域一計件制行李規(guī)則

    a)適用航線

    1)IATA一區(qū)與二區(qū)之間的航線;

    2)IATA一區(qū)與三區(qū)之間的航線;

    3)日本與IATA一區(qū)、二區(qū)、三區(qū)之間經中國大陸境內的航線(僅限全程為山航實際承運);

    4)中國大陸境內與日本之間的航線;

    b)具體規(guī)則

    1)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公務艙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7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2)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經濟艙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5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3) 持嬰兒客票(無論何種艙位)的旅客可免費托運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50磅),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45英寸)。另可免費托運一件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允許,在征得乘務長同意后可帶入客艙。

    4)國航白金卡、金卡、銀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實際運營航班時,在原有艙位免費行李額基礎上增加1件免費行李。

    區(qū)域二計件制行李規(guī)則

    a)適用航線

    1)IATA二區(qū)與三區(qū)之間的航線;2)IATA二區(qū)內航線;3)IATA三區(qū)內航線,不含全程在中國大陸境內的航線;

    b)具體規(guī)則

    1)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頭等艙、公務艙旅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32千克(7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2)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經濟艙旅客可免費托運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5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3) 持嬰兒客票(無論何種艙位)的旅客可免費托運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50磅),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45英寸)。另可免費托運一件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允許,在征得乘務長同意后可帶入客艙。

    4)國航白金卡、金卡、銀卡旅客在乘坐山航實際運營航班時,在原有艙位免費行李額基礎上增加1件免費行李。

    以下物品在大小不超過行李尺寸最大限制(三邊之和不超過203CM,即80英寸)時,均可視為一件三邊之和不超過158CM(62英寸)的行李:

    a)一個睡袋或一床鋪蓋。

    b)一個帆布背包。

    c)一副滑雪板帶一副滑雪杖和一雙滑雪靴,或一個滑雪板和一雙雪靴。

    d)一個高爾夫球袋,包括高爾夫球桿和一雙高爾夫球鞋。

    e)一個行李袋或一個B-4型袋子。

    f)一輛適當包裝的自行車(單座旅行車或賽車,非馬達驅動),車把固定在側面,去掉腳踏板。

    g)一副標準的劃水板或一副障礙滑水板。

    h)經適當包裝的釣魚用具,其數(shù)量不超過兩根漁桿、一個卷軸、一副抄網、一雙釣魚鞋和一個釣魚用具箱。

    i)運動槍支,數(shù)量不超過一個步槍箱子,內裝步槍不超過兩支,子彈不超過5KG,一個射擊墊子,一個消音器和小型步槍工具或兩支獵槍和兩個獵槍箱子或一個手槍箱子內裝手槍不超過五支,子彈不超過5KG(11磅),一個消音器、一個手槍望遠鏡和小型手槍工具。

    j)長度不超過100CM(40英寸)的任何手提式樂器。


  • 免費行李額合并計算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兩個(含)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行李托運手續(xù),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票價等級標準合并計算。


  • 其他規(guī)定

    a)全航程全部由山航實際承運或山航與國航聯(lián)合承運的聯(lián)程運輸,無論有無中途分程,全航程免費行李額按較高額度航段免費行李額標準執(zhí)行。

    b) 全航程由山航與外航(不包含國航)共同承運的聯(lián)程運輸,其免費行李額按照每一航段標準分段執(zhí)行。

    c)旅客自愿提高或降低艙位等級,免費行李額按改變后的艙位等級所規(guī)定的免費行李額辦理;旅客非自愿提高或降低艙位等級,仍享受原客票艙位等級所規(guī)定的免費行李額。

    d)額外占座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其所占座位的票價等級和占用座位數(shù)確定。

    e)額外占座的行李沒有免費行李額,占用每一個座位的行李重量不得超過75KG(165磅),長、寬、高不得超過100CM(40英寸)、60CM(24英寸)、40CM(16英寸) 。

    f)計重制航線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60千克(132磅),每件行李長、寬、高不得超過100厘米(40英寸)、60厘米(24英寸)、40厘米(16英寸);計件制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3件,每件不得超過23千克(5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g)國內運輸每件托運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45KG(99磅),國際運輸每件托運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32KG(70磅)。

    h)包機運輸按照包機協(xié)議中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i)臨時促銷航線或產品不受本章節(jié)規(guī)定限制,以公司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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