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fā)布山航涉及日本航線客票特殊處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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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尊敬的旅客:

為做好受日本石川縣地震影響旅客服務,協(xié)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計劃,現(xiàn)發(fā)布山航涉及日本航線各航點進出港航班客票特殊處置方案,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一、適用范圍

客票同時滿足以下三點:

(一)在2024年1月2日14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產(chǎn)生新票號的山航324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月21日(含)之間各航點(大阪、東京成田 、東京羽田、名古屋、札幌、仙臺、福岡、廣島、沖繩)進出港的山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SC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三)在2024年1月1日15時(含)以后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

二、變更及退票規(guī)則

若您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請在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聯(lián)系原購票渠道、山航客服熱線95369或直屬售票處取消客票訂座,待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后,按如下規(guī)則辦理客票變更或退票。

(一)變更航班

您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可以辦理一次非自愿變更,免變更手續(xù)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價差。再次變更需依據(jù)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內(nèi),可以辦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續(xù)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變更航程及簽轉(zhuǎn)

如您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后另購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日起生效。

 

                           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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